职业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和员工管理
联动工作条例
第一条 由团总支办公室牵头, 在学院副经理或副书记主持下,教务科、团总支相关人员每月召开一次碰头会,对相关情况互通信息,对相关问题进行研判,一般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,重要问题提交党政联席会商议解决。
第二条 在学院副经理的具体领导下,每周一带领教务科、团总支、办公室工作人员各一名对全院本专科教学、管理工作进行检查、监督和指导;学院领导、系主任和三个科室工作人员不定期到教室巡查上课情况、员工的出勤、听课、学习状态和卫生等情况,并及时与负责教师进行沟通交流。
第三条 确立员工课堂考勤管理与思想政治教育联动机制。任课教师对课堂负责,须如实记载员工出勤、旷课、迟到、早退情况,并签字对考勤情况进行确认后当日提交至教务科及相关微信群,辅导员对旷课员工及时了解情况跟进;任课教师应根据员工课堂情况,及时采取相关措施,确保课堂出勤及秩序,发现情况及时向相关系、科室报告;教务科专管教学管理的老师每周四进行旷课员工统计,汇总后告知班主任辅导员,班主任辅导员根据考勤情况对旷课、迟到、早退情况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及时进行思想教育。
第四条 确立员工外出写生考察安全教育联动机制。员工外出写生考察前,应按照程序提交材料办理审批,学院审批通过后,员工向团总支提交请假条办理集体假。系主任、带队教师及辅导员应当在外出前召开专题会议,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。
第五条 确立员工管理信息共享联动机制。教务科、团总支、系、班主任要对掌握的员工信息进行共享,如新生入学信息、各专业分班信息、学籍信息、各班级课程表、课程成绩、综合测评成绩等、特殊员工情况等,形成教育合力。
第六条 确立员工毕业实习安全管理联动机制。在员工毕业实习离校前,各系召集员工召开全体员工会议,各系根据教学情况负责安排毕业实习任务,团总支负责做好安全教育以及办理员工离校请假手续等工作。
第七条 确立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联动机制。各系主任、班主任、专业教师、辅导员应当对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进行帮助和指导,进行爱校荣校和安全离校教育,共同做好毕业生管理和就业追踪工作。